修訂后的《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。近一年時間了,我們對該文件再次進行深度解讀,希望引起從業者的重視。概括地說,“56號文”一方面要簡政放權,就是政策上允許大家放開干;另一方面就是要動真格了。原先許多行業“潛規則”將從此被定性為“違法”。別不當回事兒!
按照《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》,制假、售假、虛假鑒定等擾亂市場屬于違法行為,而綠松石雕刻作品恰在此范疇之內。各電商交易平臺、實體店等均受此管理辦法約束,這表示國家開始對由來已久的“藝術圈水太深”的共識說“不”,原先許多行業“潛規則”將從此被定性為“違法”,力度之大,當屬首次。

綠松石自古以來就以其獨特的魅力,深厚的文化底蘊傳承至今,從最早的神玉文化、禮玉文化、德玉文化發展到如今集文玩潮流、收藏品鑒于一體的精神文化共載體,既滿足了人們對美好物件的欣賞把玩愛好,又達到了保值、升值增加財富的目的。
但是,玉石類藝術品具有一定的專業性,很多普通民眾對于其優、劣、真、假鑒別并不了解,吃虧上當不在少數。如今《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》的頒布施實無疑給一些不法商家戴上了“緊箍咒”,給消費者吃了一顆定心丸!為綠松石市場的良性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!